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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击隐秘非接触网络贩毒!《法治深壹度》播出江津法院案例


6月25日,中央电视台CCTV12频道《法治深壹度》播出节目《毒蚀——打击隐秘非接触网络贩毒》。该节目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拍摄而成。



经验丰富的毒贩

面对严厉的打击

他自作聪明地选择了非接触式贩毒

凭借“天衣无缝”的作案手法

被捕后百般狡辩

零口供拒不认罪

......

法官究竟如何判决?



案情介绍


自作聪明,解锁贩毒的新模式

郑某,2012年、2014年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为避免贩毒时被公安机关抓住现行留下证据,凭借其丰富的贩毒经验,郑某选择了采取“一对多”的非接触式毒品交易。



据调查,郑某先通过电话、微信接收买毒人的订单,随后将所卖毒品包裹于白色纸巾内,藏匿在高速路护栏处、水管处、消防栓盒盖顶部、电表处等隐蔽地点,再通过手机微信将藏匿毒品地点的照片发送给买毒人。买毒人收到照片后立即前往藏毒地点取回毒品吸食,二者不用见面,便可以完成整场交易。



事后,郑某删掉照片、视频,自认为天衣无缝,就算被抓也不会有自己贩卖毒品的证据,从而购进大量毒品肆无忌惮地贩卖。


难逃法网,百般抵赖无济于事

2021年9月,胡某、唐某、梁某三人先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。虽然没有当场查获贩毒的郑某,但吸毒人在微信上购买毒品的聊天记录、微信转款记录等线索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他。



2021年11月19日,公安机关在郑某位于江津区贾嗣镇的家中将其抓获,并查获“冰毒”(甲基苯丙胺)6.12克、“麻古”(甲基苯丙胺片剂)4.6克。


到案后的郑某对自己的犯罪手段充满信心,一直否认有贩毒行为,辩解称持有的毒品都是捡来的。然而,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也难逃法律的制裁!



被郑某删除的藏毒照片和视频,经公安机关技术恢复之后,成为指控郑某贩卖毒品的重要证据。其一直不肯承认的犯罪事实,在法院的论证说理下土崩瓦解。郑某曾引以为傲的作案手段,最后却成为他定罪量刑的有力证据。


法院审理


被告人郑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,贩卖甲基苯丙胺给他人,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。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郑某时当场从其住处查获的10.72克毒品应当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。被告人郑某系累犯、毒品再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



综合被告人郑某到案后一直否认犯罪事实的态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,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扣押的违禁物品依法予以没收,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。


法官说法

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,无论数量多少,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贩卖毒品不满10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50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





郑某的贩毒史,给心存侥幸的贩毒人员敲响了警钟:“天下没有完美的犯罪,只要犯罪必定会留下痕迹。”那些妄想利用科技掩盖罪行的犯罪分子,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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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:中央广播电视总台
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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